2020年8月17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布〈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粤环办〔2020〕51号),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规范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强化环境应急准备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了技术指引。
该指南由“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综合预案主要内容”、“专项预案编制要点”、“应急处置卡片”、“预案格式和要求”、“附录A:预案编制应获取的参考资料”、“附录B: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示例)”、“附录C:典型行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情景设置(示例)”等11部分组成,规定了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工作程序、内容和方法。
该指南适用于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适用于军事设施、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不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或搬运(如港口装卸)的载具或单位。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流程如下:
1 编制小组
企事业单位是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是预案编制工作的责任人。企事业单位可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
自行编制预案的企事业单位应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明确编制组成员、工作任务、编制计划。
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的企事业单位,应由企事业单位和编制机构联合成立编制小组,明确预案编制的执行负责人和牵头部门。
2 资料收集
按附录A列出的清单(不仅限于)开展资料收集:
- 基本信息
- 企事业单位名称;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所在地;
- 行业类别;
- 规模;
- 厂区面积;
- 从业人数;
- 建厂时间;
- 最新改扩建时间;
- 主要联系方式;
- 项目建设情况等。
- 自然环境概况
- 区域地形地貌;
- 水文水系;
- 灾害性气象发生情况。
- 环境功能区划情况:所在地区域水、气、声等环境功能类别划分。
- 环境质量现状情况:所在地区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 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 产品生产、贮存情况;
- 原辅材料使用、贮存情况。
- 生产工艺
- 主要工艺流程;
- 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
- 三废产生、排放及处置情况。
- 环保、安全、消防等手续执行情况
- 环保、安全、消防等手续执行情况;
- 企业环境安全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情况
- 危化品储运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
- 生产工艺风险防范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
- 环保设施风险防范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
- 火灾事故防范、事故废水收集、次伴生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措施落实情况。
- 现有应急资源情况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 企业事业单位外部可以请求救援的应急资源。
-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近五年内突发大气、水环境事件发生情况。
3 现场踏勘
按附录A列出的清单(不仅限于)进行现场踏勘:
- 周边环境受体情况:企业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风险受体分布情况。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资源
-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应急资源现场分布情况。
- 监控预警措施: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监控预警系统设置情况(风险单元及厂界)。
- 截流措施
- 环境风险单元防渗漏、防淋溶、防流失措施;
- 装置围堰与罐区防火堤(围堰)设置情况、雨污水阀门设置情况、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 事故废水收集系统:应急池位置、容积、管线等情况。
- 清下水系统:清污分流、清下水收集系统、排放口情况。
- 雨水排水系统
- 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或雨水监控池设置情况;
- 雨水沟、相关阀门设置情况;
- 雨水排口监视系统及标志牌设置情况。
- 生产废水处理系统
- 生产废水收集池、管线、处理措施、排放口设置情况;
- 生产废水排放去向。
- 危废管理:危废生产、贮存、运输、利用、处置情况。
4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依据: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 分析各类事故衍化规律、自然灾害影响程度;
- 识别环境危害因素,分析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的关系;
- 构建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情景;
- 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编制依据:《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调查企业事业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环境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可请求援助或协议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
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可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卡片等类别。
- 〔综合应急预案〕指从企事业单位层面上总体阐述企事业单位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综合性文件。
- 〔专项应急预案〕指针对企事业单位具体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型、环境风险单元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应急方案,具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 〔应急处置卡片〕指针对各种突发环境事件情景,指导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实施,减缓或者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扩散进入环境,而对处置流程、操作步骤、应急处置措施、岗位职责、所需应急资源等内容事前规定并反复演练后公开周知的操作卡片。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20年9月14日在其官网发布的“互动交流”回复:无生产功能,仅进行经营管理的总部公司,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文件精神,可不必编写预案并备案。
7 指南下载
8 附: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
2018年9月12日,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
一、畜牧及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年出栏生猪5000头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县级以上(含县)屠宰场(带冻库和使用化学制冷剂的);制糖、糖制品加工(原糖生产)。
二、酒、烟草制品业: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卷烟生产。
三、纺织及服装业:纺织品制造(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
四、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制鞋业(使用有机溶剂、发泡剂等化学品的)。
五、造纸、纸制品业、印刷业: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纸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工艺的);印刷厂(水性油墨的除外)。
六、石油加工、炼焦业: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等提炼原油、煤制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煤化工(含煤炭液化、气化);炼焦、煤炭热解、电石。
七、化学原料、化学制品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半导体材料、印刷电路板;日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肥料(除单纯混合和封装外的);化学纤维制造、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使用液氨的企业。
八、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有提炼工艺的)。
九、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轮胎制造(有炼化及硫化工艺的)、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制造及翻新;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十、非金属矿制品业:水泥制造;以煤、油、天然气为燃料加热的玻璃制品制造;含焙烧的石墨、碳素制品;石棉制品;陶瓷制品(有施釉工序的)。
十一、金属冶炼加工及制品业: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制品加工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的);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十二、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行业: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家具制造业;工艺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航空航天器制造;摩托车、自行车制造;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汽车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十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废旧资源(含生物质)拆解、加工、再生利用(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十四、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火力发电(含热电)、综合利用发电、水力发电、生物质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十五、水利:跨市地域、跨流域、涉及环境敏感区的水利工程。
十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煤气生产和供应工程);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
十七、环境治理业: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
十八、煤炭洗选业:煤炭洗选、配煤;型煤、水煤浆生产。
十九、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页岩油开采;天然气、页岩气、砂岩气开采(含净化、液化);煤层气开采(含净化、液化)。
二十、矿采选业:黑色(有色)金属矿采选(含单独尾矿库);化学矿采选;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二十一、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及仓储业:等级公路(二级及以上);铁路、机场;供油工程;油气、液体化工码头、集装箱专用码头;石油、天然气、页岩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化学品输送管线;油库、气库(含LNG库);有毒、有害及危险品仓储及运输。
二十二、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专用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研发基地(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胶片洗印厂;加油站、加气站;县(区)环保部门审批过的渣土堆放场。
二十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的建设项目或企业。
9 编制的重要依据列举
- 《关于印发〈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4〕34号)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 《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 号)
了解 环评五四三 的更多信息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
《广东省企事业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怎么编?》有1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