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短历时暴雨强度总公式汇总

2023 年 3 月 7 日,广州市水务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广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与设计暴雨雨型研究技术报告简本的公告》,向社会公开了广州市暴雨强度公式修订的成果。本次修订在短历时暴雨强度公式的基础上,增加了长历时暴雨强度公式。技术报告建议各业务部门或设计单位在综合考虑现有水利水文暴雨成果基础上,参考使用本次长历时暴雨强度公式成果。在应用长历时暴雨强度公式时,应与《广东省暴雨径流查算图表》、《广州市-流域-手册历史极值洪涝风险图集》等标准进行对比,采用大值。

根据技术报告,按暴雨特征分类,广州市行政辖区划分为六大区域:广州市中心城区(一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二区);番禺区(三区)包括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四区);从化区(五区);黄埔区(六区)。

一、广州市中心城区(一区):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短历时暴雨强度总公式如下:

q=13290.630(1+0.607LgP)/(t+39.126)0.956

二 、花都区(二区)短历时暴雨强度总公式如下:

q=4052.127(1+0.607LgP)/(t+25.587)0.729

三 、番禺区(三区):番禺区、南沙区短历时暴雨强度总公式如下:

q=3716.771(1+0.750LgP)/(t+18.390)0.776

四、增城区(四区)短历时暴雨强度总公式如下:

q=1964.595(1+0.672LgP)/(t+8.025)0.613

五、从化区(五区)短历时暴雨强度总公式如下:

q=3589.127(1+0.438LgP)/(t+16.816)0.721

六、黄埔区(六区)短历时暴雨强度总公式如下:

q=8618.173(1+0.542LgP)/(t+34.767)0.844

上述公式中,q 为暴雨强度(L/s·ha),P 为重现期(a),t 为降雨历时(min)。

由于上述公式的精度不及重现期区间参数公式,因此,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建议大家自行查询《广州市暴雨强度公式编制与设计暴雨雨型研究技术报告简本》内容,采用精度更高的短历时重现期区间参数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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