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

〔2023年3月16日更新〕

2022 年 6 月 27 日,生态环境部针对黄达昌等 6 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明确低VOCs含量涂料定义助推涂料制造源头减排的建议”进行了答复,其中提到以下内容:

2020 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推荐性标准《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于 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4 月陆续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推荐性标准又称为非强制性标准或自愿性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这类标准不具有强制性,违反这类标准,不承担法律责任。《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为非强制性标准,不宜作为此条款的判定标准。
下一步,我部将协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完善低 VOCs 含量强制性国家产品标准,建立低 VOCs 含量产品标识制度,进一步鼓励、指导和支持重点行业加大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力度。

《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已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属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归口。

涂料分类如下:

  • 水性涂料
    1. 建筑用墙面涂料、木器涂料、地坪涂料、防水涂料、道路标志标线涂料;
    2. 其他水性涂料。
  • 溶剂型涂料
    1. 不含活性稀释剂和水的溶剂型涂料;
    2. 含活性稀释剂的溶剂型涂料;
    3. 有意添加水的溶剂型涂料。
  • 无溶剂涂料
  • 辐射固化涂料
    1. 水性辐射固化涂料;
    2. 非水性辐射固化涂料。

本标准将“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定义为:“施工状态下涂料产品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符合本标准相应产品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量要求的涂料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的判定。此前一直受“名词之争”困扰的同学终于得救了。

下载: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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