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规定了单台出力 65 t/h 及 65 t/h 以下的工业锅炉基准烟气量的核算方法。
锅炉排污单位应优先采用理论公式(以燃料元素分析数据或组分分析数据为依据)计算基准烟气量,其次采用经验公式(以燃料低位发热量数据为依据)估算基准烟气量;若国家或地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基准烟气量的,从其规定。
理论公式中,单位气体燃料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按式(3)计算,基准烟气量按式(4)计算:
$V_0=0.0476\bigl[0.5\varphi(CO)+0.5\varphi(H_2)$$+1.5\varphi(H_2S)+\sum\bigl(n+\frac{m}{4}\bigr)\varphi(C_nH_m)$$-\varphi(O_2)\bigr]$$\tag{3}$$V_{gy}=0.01\bigl[\varphi(CO_2)+\varphi(H_2S)$$+\bbox[yellow]{\sum m\varphi(C_nH_m)}\bigr] +0.79V_0$$+\frac{\varphi(N_2)}{100}+(α-1)V_0$$\tag{4}$式中:$V_0$——理论空气量,标立方米/立方米;$V_{gy}$——基准烟气量,标立方米/立方米;$\varphi(CO_2)$——二氧化碳体积百分数,百分比;$\varphi(N_2)$——氮体积百分数,百分比;$\varphi(CO)$——一氧化碳体积百分数,百分比;$\varphi(H_2)$——氢体积百分数,百分比;$\varphi(H_2S)$——硫化氢体积百分数,百分比;$\varphi(C_mH_n)$——烃类体积百分数,百分比,$n$ 为碳原子数,$m$ 为氢原子数;$\varphi(O_2)$——氧体积百分数,百分比;$α$——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燃气锅炉的过量空气系数为 1.2,对应基准氧含量为 3.5%。
上述引用内容中,标有高亮背景色的地方有错误。
第一处错误:由于“基准烟气量”指在基准氧含量条件下,单位燃料与空气完全燃烧后生产的干烟气量(标态),因此,烃类成分燃烧废气的体积与碳原子数量有关,与氢原子数量无关。正确的公式应表达为:$\sum n\varphi(C_nH_m)$。
第二、三处错误:典型的前后不一致,正确的表达应为:$\varphi(C_nH_m)$——烃类体积百分数,百分比,n 为碳原子数,m 为氢原子数。
因此,《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 953-2018)中单位气体燃料燃烧的基准烟气量理论计算公式更正为:
$V_{gy}=0.01\bigl[\varphi(CO_2)+\varphi(H_2S)$$+\sum n\varphi(C_nH_m)\bigr] +0.79V_0$$+\frac{\varphi(N_2)}{100}+(α-1)V_0$$\tag{4}$
工业锅炉基准烟气量核算模块已经整合到本站发布的核算工具之中,有需要的同学可以移步至:〔本站工具发布〕环评技术评估助手。
我们稍微举个例子,比较一下公式修正前后的计算结果差异性。
引用某份广州燃气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然气检测报告(2022 年 10 月):
成分名称 | 体积百分数,% |
---|---|
甲烷(CH4) | 98.3530 |
乙烷(C2H6) | 0.3014 |
丙烷(C3H8) | 0.0794 |
异丁烷(i-C4H10) | 0.0182 |
正丁烷(n-C4H10) | 0.0182 |
异戊烷(i-C5H12) | 0.0051 |
二氧化碳(CO2) | 0.7772 |
氮气(N2) | 0.4475 |
计算结果如下:
采用错误公式 | 采用修正公式 | 修正后的变化率 | |
---|---|---|---|
基准烟气量 | 13.326 Nm3/m3 | 10.357 Nm3/m3 | -22% |
我就想问问:到底有多少老实人被生态环境部给坑了?
了解 环评五四三 的更多信息
Subscribe to get the latest posts sent to your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