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

2019年7月24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的《关于发布〈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的公告》(公告 2019年 第28号),公布了共计10项有毒有害水污染物:

  1. 二氯甲烷(CAS号:75-09-2)
  2. 三氯甲烷(CAS号:67-66-3)
  3. 三氯乙烯(CAS号:79-01-6)
  4. 四氯乙烯(CAS号:127-18-4)
  5. 甲醛(CAS号:50-00-0)
  6. 镉及镉化合物
  7. 汞及汞化合物
  8. 六价铬化合物
  9. 铅及铅化合物
  10. 砷及砷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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