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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10 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关于发布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 2025 年度评估结果的函》(环科财函〔2026〕16 号),公布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年度评估结论,明确 8 家重点实验室纳入整改、2 家撤销、46 家保留,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严格时限与规范要求,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动态管理与优胜劣汰机制。
需整改的 8 家重点实验室清单如下:
1. 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东北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
整改内容:
- 强化研究成果总结凝练,提高成果转化能力
- 完善共建单位协同共建机制
- 依托单位加强对重点实验室支撑保障
2. 地表水环境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整改内容:
- 强化重点实验室定位,完善运行机制
- 充分发挥管理支撑和科技引领作用
-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开放交流与人才培养
3. 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整改内容:
- 明确发展思路,凝练研究方向,突出特色
- 加强标志性成果产出,突出生态环境管理支撑作用
- 加强与相关单位交流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4. 重金属污染监测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整改内容:
- 落实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划,扩展重金属污染防控研究领域
- 开展多部门科研协作,提升研究能力
- 强化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
5. 大气物理模拟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整改内容:
- 突出减污降碳方面特色,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支撑水平
- 加强与相关单位交流合作,强化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6. 水污染溯源与管控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内容:
- 强化污染预警与风险防控方面研究和成果产出
- 加强技术成果总结凝练,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支撑水平
7. 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整改内容:
- 加强拟共建单位联合研究,提升研究能力
- 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开放交流与人才培养
- 制定发展规划,明确目标任务
8. 土壤健康诊断与绿色修复重点实验室
依托单位: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整改内容:
- 聚焦研究方向,加强技术成果总结凝练
- 强化重点实验室定位,突出生态环境管理支撑作用
- 完善协同共建机制,加强项目申请、决策支撑等合作
统一整改要求
备案截止:2026 年 5 月 31 日前报送整改备案表
整改期限:1 年完成整改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