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被归类为“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第 71 项“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项目类别,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第 85 项“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项目类别在环评管理要求上有所不同,因此,如何区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和(涉及旧汽车零部件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显得尤其重要。
(一)根据《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制造是指对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旧汽车零部件,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的过程。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建设项目判定需满足以下 3 个条件:
- 旧汽车零部件存在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问题。
- 生产过程采用了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生产工艺。
- 修复后的汽车零部件经检测可满足原用途的技术要求。
因此,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建设项目相关产品可直接用于原用途。
(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相关定义: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指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指从各种废料[包括固体废料、废水(液)、废气等]中回收,并使之便于转化为新的原材料,或适于进一步加工为金属原料的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再加工处理活动,包括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回收。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指从各种废料[包括固体废料、废水(液)、废气等]中回收,或经过分类,使其适于进一步加工为新原料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的再加工处理活动。
因此,废弃资料综合利用有以下 2 个显著特征:
- 从废料中回收可利用部分,使之便于转化为新的原材料。
- 从废料中回收可利用部分,使之适于进一步加工。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注释》(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更进一步指出:
- 金属废料和碎屑提炼金属的活动,不属于 421(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列入 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和 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相关分类中。
- 由非金属废料和碎屑中制造新产品的活动,如用废塑料再生产的塑料制品,不属于 42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列入 292(塑料制品业)的相关行业类别中。
由此可见,废弃资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产物无法直接用于原用途。
(三)综上,区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和(涉及旧汽车零部件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方法归纳如下:
- 目的性:(1)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建设项目的目的是对旧汽车零部件进行修复,使修复件经检验可满足原用途的相关技术要求(包括: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原型新品的质量标准,安全标准应不低于国家对机动车零部件原型新品的要求,环保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2)废弃资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的目的是从旧汽车零部件中回收可利用部分,或使之便于转化为新的原材料,或使之适于进一步加工。
- 产品(产物)去向:(1)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建设项目产品会流入消费市场,供汽车维修企业或整车生产企业售后体系销售、使用(禁止再制造产品进入汽车整车生产环节)。(2)废弃资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产物不会流入消费市场,供下游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工使用。
(四)你可能还有疑问,我需要做一些预防性的回复:
请问:如何区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和汽车修理?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汽车修理与维护定义如下:
汽车修理与维护 指汽车修理厂及路边门店的专业修理服务,包括为汽车提供上油、充气、打蜡、抛光、喷漆、清洗、换零配件、出售零部件等服务,不包括汽车回厂拆卸、改装、大修的活动。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注释》(按第 1 号修改单修订),汽车修理与维护相关情形如下:
| 汽车修理与维护 | |
|---|---|
| 包括: | 汽车拖车、求援、清障、诊断服务; |
| 机动车大修理:汽车大修理(汽车底盘检修,发动机、制动系统检修,其他汽车大修理),雪地汽车大修理等; | |
| 汽车检修服务:车身检修服务、车厢内检修服务、汽车轮胎修补服务、其他汽车检修服务; | |
| 汽车保养服务:汽车除垢除尘保养服务、汽车打蜡保养服务、汽车抛光服务、其他汽车保养服务; | |
| 汽车清洗服务。 | |
| 不包括: | 汽车回厂修理,列入 36(汽车制造业)相关行业类别中; |
| 与销售一体的汽车修理,列入 526(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相关行业类别中; | |
| 电车修理,列入 3650(电车制造); | |
| 仅提供汽车零部件的销售,列入 5263(汽车零配件零售); | |
| 大型车辆大修理,列入 8112(大型车辆装备修理与维护); | |
| 摩托车大修理,列入 8113(摩托车修理与维护); | |
| 助动车大修理,列入 8114(助动车等修理与维护)。 | |
综上,汽车修理与维护的标的是汽车本身,涉及零部件的部分为:换零配件、出售零部件,和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明显的区别。